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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FISH是我的好朋友,也是我最喜歡的人之一,對我來說他非常特別,他參與了我許多的回憶,在我人生的轉折處,時常有他的身影。

    對他開始有印象是14歲左右,那時候覺得他很怪,怪得很有趣,卻沒有時間沒有機會了解他,他有他自己的一群朋友,而我正踏入尷尬的青春期。

    印象中覺得他最怪的地方在於他的人緣很好,幾乎每個男生都喜歡他、被他吸引,原因為何當時的我並不了解(現在也不),只是有點輕瞧他媚俗,或許因我妒嫉他吧,who knows?

    不太願意回想是什麼讓我們開始走近,總之是開始有了共通的話題,開始享受與他友好的權利。

    是的,權利。

    那時在男生宿舍大為流行的少年快報,他每周會帶一本來,依友好程度輪序借閱,幸運的我可以搶頭香,不幸運的他被說重色輕友(那時年紀小不懂事阿,他前兩天這麼說)。

    資質駑頓的我有課業疑惑可以問他,雖構不上循循善誘的邊,至少也沒給臉色看過。

    被班費明細給弄昏頭了,還有人可共諮詢。

    心情不好,也曾在他面前流下不輕彈的淚滴。

    諸如此類的小事像顆顆圓潤珍珠,串起的項鍊叫回憶。

    國中畢業典禮當天,我們一起去了屏東看電影,早已忘了當時看的是什麼,卻還記得南台灣的豔陽如火,我手上還捧著一束同學送的鬱金香(天知道,我有多恨剪下來的花),花束很重,我的手臂很酸,當時的他很天真(居然不懂幫女生拿東西的紳士風範),我們在椰子樹當行道樹的街上邊走邊聊,成了我國中生涯留下的最後一個畫面。

    真心感謝他曾陪在我身邊,只是錯誤的種子太早被埋下,罪惡已然成形,再不能回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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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urewass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